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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音乐舞蹈学校
我校是沈阳音乐学院于1999年在大连创办的一所寄宿制中等艺术专业学校。在校生500余名,教职员工120名。开设15个学科,35个专业。{国内外吹、打、弹、拉、唱、写(作曲、电子作曲)、跳(舞蹈)、表(影视表演)科目齐全。建校七年来,在教学、艺术实践及毕业生高考、就业等方面成绩斐然。众多学生在国内外各种音乐、舞蹈专业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不同奖项。六届毕业生分别考入沈阳、中央、中国、上海、天津、四川、西安、广州星海等音乐学院及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等高等学府。20余名学生被中国歌剧舞剧院等省级以上专业文艺团体入用。30余名学生赴美国、日本、奥地利舒伯特、维也纳、乌克兰奥德萨、西班牙皇家马德里等音乐学院及国外艺术院校深造。毕业生升学率85%以上。2006年,我校钢琴专业毕业生陈思去北京参加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招生考试,在包括中央、上海等音乐学院考生强手如云的竞争中独占鳌头被该院录取,并给予全额奖学金并每年另付6000英磅生活费。这是2006年中国唯一获此待遇的钢琴专业考生。我校食堂2005、2006连续两年被评为大连市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
正因为我校在大连的成功办学,使院党委加快了成立沈阳音乐学院大连校区的进度。待我校入驻新校区后,在与本科学生同一校园学习、生活的大环境下,加上雄厚的师资(国内外及院内名家来校任教)、良好的环境、先进的设施、完善的管理,将为我校学生的就学氛围及高考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先决条件。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学校将继续坚持“读书、学艺、明理、做人”的办学宗旨,为早出人才、出好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详情请查阅沈阳音乐学院网站)
竭诚欢迎全国各地音乐、舞蹈学子前来报考、就读
一、培养目标
为高等艺术院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科音乐、舞蹈优秀学生;为全国各类文艺团体培养音乐、舞蹈专业人才。
二、专业设置

(一)音乐部分

宿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
    大管、小号、园号、长号、
   大号、萨克斯、古典吉它
三、四、
五、六年
12,000元/年
1,000元/年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三、四、
五、六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打击乐
三、四、
五、六年
12,000元/年
1,000元/年
钢琴、电子琴、 手风琴
五、六年
12,000元/年
1,000元/年
琵琶、二胡、板胡、高胡、中胡、
古筝、扬琴、柳琴、阮、笙、笛子、唢呐。
三、四、
五、六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声乐
三年
12,000元/年
1,000元/年
民族声乐
三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通俗演唱
三年
12,000元/年
1,000元/年
作曲与理论作曲
电子作曲
三年
12,000元/年
1,000元/年

(二)舞蹈部分

专 业
学 科
学 制
学 费
宿 费
舞蹈表演
中国舞学科
四、五、六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芭蕾舞学科
六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民间舞学科
四、五、六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国际标准舞学科
五年
12,000元/年
1,000元/年
注:舞蹈男生年学费8,000元(国际标准舞学科除外)

(三)其它专业部分

专 业
学 制
学 费
宿 费
影视表演
三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音乐剧
三年
10,000元/年
1,0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交齐该学年的学费。
考生专业成绩特别优秀且家庭特殊困难者,经校招生办审定,可酌情减收学费。
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含专业、专业基础课、文化课)达到有关规定者,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获奖比例20% ;另设单项优秀奖学金,获奖比例20% ;凡在专业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以上者均可获得本校荣誉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理论的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
2.演唱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声乐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民族声乐女生1.55米以上。有特殊才能者,由专家推荐经校招生办公室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提交下列证件:
(一)学校(或单位)介绍信(证明考生的年级)。
(二)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三)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报名费:10元。
(五)考务费:初试100元,复试50元。经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户口本(临时户口无效),按规定日期考试。
五、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第一次考试时间:2008年4月12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2008年7月12日
第三次考试时间:2008年8月30日
地点: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音乐舞蹈学校
六、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在本校报名
七、录取办法:
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后,依据分数高低由我校自主择优录取。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国家规定,中专学生户口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不办迁移)。
八、考试内容:
(一)音乐部分:
1.专业初试:
钢琴学科:自选练习曲、复调作品各一首(车尔尼299后部以上水平)。
管弦学科:自选中等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不带伴奏)。
声乐学科: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二首,并酌情加试练声(不带伴奏)。
作曲学科:乐理基础知识笔试;歌曲写作。
民乐学科:自选中等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不带伴奏)。
乐器工艺:1.钢琴听音测试;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3。任选一种乐器演奏
2.专业复试:
钢琴学科:a.音阶琶音。b.自选中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任选)。c.加试视奏。
管弦学科:a.音阶琶音。b.自选不同于初试的乐曲一首。c.加试视奏(不带伴奏)。
声乐学科:a.自选歌曲一首、朗诵诗一首。b.加视简谱视唱(不带伴奏)。c.专业检喉。
作曲学科:a.演奏钢琴练习曲、乐曲各一首。b.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音乐一首。c.演唱自创歌曲一首。
民乐学科:a.自选不同于初试的中等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b.加视视奏。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视唱听音测试:a.单音。b.音程。c.和弦。d.旋律模唱。e.节奏模仿。
(二)舞蹈部分:
中国舞、芭蕾舞、民间舞学科:
1.初试:身体形态、比例、素质检测。
2.复试:舞蹈表演(组合或舞蹈片段)、模仿、节奏等艺术素质测试
国际标准舞学科:
1.初试:目测形体、形象;基本功测试(考察软度、开度、旋转的速度及力度)
2.复试:基本功;拉丁舞片段(此项可以加分);听拉丁舞音乐节奏数节拍;动作模仿
(三)文化课部分: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由学校统一命题集中考试。
(四)其他: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学籍.
按国家规定,我校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在此期间,按我校有关规定,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其试读资格,退回原地。
除健盘专业学生外,其他专业学生使用的乐器自备。舞蹈专业的学生所需练功服、演出服等由学校统一订购费用自理。
九、毕业:
凡报考沈阳音乐学院总部、大连校区的我校毕业生均免初试:
没有参加高考意向的毕业生,凭本校毕业证书及辽宁省人事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入辽宁省人事厅中等专业人事库,在国家和省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本校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在火车站乘531路或乘28路、507路公共汽车至华信软件大厦站下车,乘202有轨电车至高新园区站下车,七贤岭邮电局南走300米即是。与辽宁省邮电疗养院毗邻)。
电 话: 0411-84794700 0411-84794692 0411-84794691(音乐部) 0411-84794695(舞蹈部)
联系人:战老师 13842828148 于老师 13942661314 传 真:0411-84794700 邮政编码:116023
沈阳音乐学院电子信箱:syjwc@online.ln.cn   .网址:http://dlywxx.syc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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