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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深圳首推网络警察形象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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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1-4 12:2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今天起,深圳率先在全国推出网络警察形象“警警”、“察察”,网民访问深圳市内的网站、论坛时,会看见卡通警察浮动图标。网络警察“上路”,表明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上的各种行为同样有网络警察维护“社会秩序”,网站、论坛等都是网络公共场所,网民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据深圳警方介绍,今日起,广大网民只要访问深圳市网站、论坛,就会看见这两个卡通警察的浮动图标,他们分别叫“警警”和“察察”,是深圳互联网虚拟社会维护秩序的警察。
  昨日,记者发现,深圳网络警察已经在自己的网络空间上自我介绍说,“我们正式启动‘上路’了,以后会和大家经常见面,我们都是新警,请大家多多包涵,希望大家了解我们,关注我们,支持我们。我们温馨地提醒大家,要树立安全上网、健康上网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严格约束并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携手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和谐的网络秩序。”

    [转自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 07:48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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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6-1-4 12:30:3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所在的深圳网站空间将纳入监管范围,困扰多年的网络黑社会骚扰问题将有解决的去处。
前段时间入侵本站和论坛所在服务商空间的黑客和骚扰者信息已被空间商上报跟踪,本站也视情况将在适当时候提交所搜集的证据提交新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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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1-4 12:48:5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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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1-4 16:34:20 | 只看该作者
也嗬!!!要弄事咧!!!!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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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6-1-4 17:55:50 | 只看该作者
一切以事实为依据,我说的也不算,以网络警察的判断为准。
这是互联网发明以来最重要的举措之一,他保证了互联网的安全与公平,我想也是广大网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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