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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g] 因为Olka版主的武断影响了我的声誉 强烈要求他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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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4-3 01:4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 版主说已阅此琴等同垃圾~!
我想请问 你看到琴了吗 你就说“已阅”?? 既然没看到琴的真实面貌?你怎么就下结论“此琴等同垃圾”呢
第二 版主说不出来解决问题 就当骗子处理
是我叫南京会员发帖的 我说既然在论坛买的琴 就在论坛里解决 你发帖 给我朋友点压力 我好解决问题~!
我知道作为版主你很负责任 出现这样的事你必须出头~!这种精神是好的 可是你的方法对吗??
而且这顶多叫二手买卖双方的纠纷 我告诉你应该怎么写标题:“希望键盘手二力尽快处理此事,
我们论坛会密切关注.”然后给个时间限制。你知不知道你的影响力有多大啊?你很厉害的。
你把标题那样写 别人只会看到“键盘手二力”和“骗子”这几个字 其他都忽略掉了~!
《大海航行靠舵手》 你这个舵手是不是偏航了啊?你被老会员坑过 你就认为所有老会员都坑人啊?
第三 那个什么“醉键盘”的怎么可能是“温印华”呢 “南京”说是还情有可原~!怎么你还附和上了呢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都是我一手策划的?什么逻辑思维啊?你什么大学毕业的啊?
第四 我再重申一遍 我发帖的时候在哈尔滨 琴是在浙江邮出去的 很简单的道理 怎么就是我骗人呢
我连琴的摸样都没有看见 如果真看见了都不会闹出今天的事情来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为朋友买卖东西
第五 不要删我帖子 我会继续发的 我也希望斑竹能够正面回答我提出的几个问题
当然我今天的举动有点冲动 有点不理智 有点挑战论坛底线的意思 因为我觉得论坛的管理员应该不会让
斑竹向人道歉的 那不是太丢脸了吗?但是我就想试试 如果斑竹做错了事情
他有没有勇气 有没有那份气概  如果真有那就向我道歉 我会从心里佩服你  如果逃避
用你们的特权掩盖 去保护你们所谓的“尊严”~!那我将永不再踏入电子琴论坛一步
当然多我一个不多 少我一个不少~!可是这是证明中国最大的电子琴网络平台是不是公正
是不是严明 是不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时候~! 我期待着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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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4-3 11:28:59 | 只看该作者
版主是为了广大买家坛友的利益着想啊,才会言之过激。楼主既然不了解琴的真实情况,为什么要帮忙卖呢?是否为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呢?之后的短暂消失(也许无意)让斑竹有些上火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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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4-3 12:12: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消消气,我不太了解这个事件,还是让你们当事人来商量。
大家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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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22:02 | 只看该作者
指间的旋律 发表于 2012-4-3 11:28
版主是为了广大买家坛友的利益着想啊,才会言之过激。楼主既然不了解琴的真实情况,为什么要帮忙卖呢?是否 ...

言之过激可以理解 执迷不悟就是不可饶恕~! 我为什么帮忙卖 因为我相信我朋友 因为的确是有
这个琴 因为我也弹过这个琴  但是我始终承认我是有错误的 但是并不是骗子~!
短暂消失??什么叫短暂消失? 2天不上网就是消失?? 你们整天都泡在网上吗?
什么事都不用做吗? 我还要养活我的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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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26:40 | 只看该作者
为你弹琴 发表于 2012-4-3 12:12
楼主消消气,我不太了解这个事件,还是让你们当事人来商量。
大家有话好好说~

对不起了 我不想这样 可是你看看 那些人得回复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很简单  就是Olka的一时冲动~!  当然一次可以 接下来发生什么了
我反驳了几句 他又给我扣上了什么一手策划的帽子  还用以前的“小三和弦”的例子比喻我
他有证据吗?? 作为斑竹可以这样妄自揣测吗 断然的下结论??
你们应该知道在这个论坛 管理员与斑竹就是真理 你们都说我是骗子了 那些没长脑子的能不跟着上吗
我的名誉谁给恢复?我的创伤谁来填平?真理在哪里?真相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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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4-3 13:16:38 | 只看该作者
键盘手二力咱们都是东北人,事情过去就拉倒吧,何必那么生气呢,没人会把你当骗子的,以前我也怀疑过,但现在你澄清了,大家都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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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3:56:22 | 只看该作者
钢琴教师1234 发表于 2012-4-3 13:16
键盘手二力咱们都是东北人,事情过去就拉倒吧,何必那么生气呢,没人会把你当骗子的,以前我也怀疑过,但现 ...

我也30多岁了 经历的事也不少了 并不像年轻的时候锋芒毕露 得理不饶人~!
这件事情的导火索就是Olka斑竹 我不想把别人怎么样 只是想听一句道歉的话
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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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5:59:48 | 只看该作者
既然作为范例了还把那些留言都删除了做什么呢??
继续留着嘛 让大家都看看嘛~! 看看我是个什么样的骗子 让大家以后引以为戒
特别是对我 以后我可以进入咱们论坛的黑名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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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4-3 16:14:37 | 只看该作者
請留意原帖,我在標題上寫的字

https://www.cndzq.com/bbs/forum.p ... %3D30%26typeid%3D30

不解決問題,就有受害一方,就當騙子論,會員南京發帖好几天了,也得不到回應,當然會抽出來做監督,事情不解決就是騙子,事情解決便不是騙子,道理簡單,涉及金錢問題的話,樓主當是學習吧,以後學習什麼是責任,不是琴不是你的關係,以前會員小三和弦一樣是用琴不是他的問題而推卸責任,我就是希望事情儘快解決,我是嚴謹,但都是出於阻截問題發生,處理就是要解決問題,並不是制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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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4-3 16:19:48 | 只看该作者
事情不解決就是騙子,事情解決便不是騙子,道理簡單,現在收到會員南京事情已解決的短信,所以我也寫一下:

鍵盤手二力不是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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