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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看了这个帖子后,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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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1 20:0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的KB280至今没出事,今天才看到这个帖,为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抱不平!https://www.cndzq.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3367&BoardID=73&TB=1

广大的Y系用户联名向国家工商局投诉,用《消费者权益法》起诉不良厂家。

他厂家的“注意事项”,不能代表国家法律!

「该帖子被 wangkb280 在 2011-11-1 20:06:0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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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5-30 15:32:5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也认为厂商的答复是没有道理的,销售发票是购货的凭证,买了产品也同时购买了相关服务,企业自己单方面所制定的所谓规定对消费者不具有效力,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退一步说及时你制定相关免责条款也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并经过双方认可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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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6-3 23:34:46 | 只看该作者
我听过电子产品的厂商欺骗的行为,我买产品的时候要发票保修,产品上印有出场日期的标志不能作为保修的凭证,厂家就是这样设置重重障碍来保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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