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北京考区2007年冬季考试报名简章
一、开设项目: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萨克斯、二胡、琵琶、古筝、音乐基本素养、成人歌唱和少儿歌唱。
二、考试时间、地点:音乐基本素养、歌唱及各种乐器的考级大致安排在2月1日至2月7日之间。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从2007年1月10日起,按照考级项目、准考证编号顺序用以下三种方式公布:
1、在168信息台的考级咨询专线“16850355"中公布。该电话为24小时有偿声讯服务,请您用音频电话机拨打上述号码,拨通后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查得所需信息。
2、从2007年1月10日起还可分别到以下地点查询:中国文联大楼(工作时间内在九层908室,节假日在传达室);北京市音协;北京巨人学校。
3、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该网站的网址是:http://www.chinama.org.cn,进入该网站后,点击“音乐考级”,即可查阅。
三、报名时间、地点:
1、北京星海钢琴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11月13日至11月18日的周一、三、五下午13:30--16: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在北京星海钢琴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报名,该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号楼2层2号,乘107、815电汽车交道口站下车路南即可到达,乘104、108、758、803、850路电汽车在交道口站下车,十字路口东南100米即可到达。联系电话:010-64028862、84038212
2、北京市音协:11月20日至11月25日的周一、三、五下午13:30--16: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在西长安街七号北京市音协报名。北京市音协位于六部口电报大楼东侧,北京市文化局院内,乘一线地铁或1、4、37、52、57、802、808、特1路及百利宝专线汽车在西单站下车,或乘10、14、22路汽车在六部口站下车即可到达。北京市文化局院内不许外单位车辆进入。
3、北京巨人学校:12月2日全天的9:00--12:00,13:00--16:30在北京巨人学校报名。该校位于中国人民大学东门向北150米,巨人学校中关村报名处201室,(大华写字楼旁)。乘220、332、302、941、808、814、731、801、716、717、718、323、355、365、特4、特6、运通105、106路汽车在人民大学或海淀黄庄站下车即可到达。
4、中国音协:11月27日至12月9日的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00;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在农展馆南里十号中国音协报名。中国音协位于东三环路长虹桥东北侧的中国文联大楼内,乘113、300、302、402、405、412、416、701、705、718、801、815、特3路汽车和115路电车在农展馆站下车,或乘43路汽车在团结湖北口站下车即可到达。
凡集体报名的单位,请在11月20日至24日之间先拨打电话65389267或65389287与我会考级办公室联系,按约定时间前来办理。
四、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带报考费用,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交纳照片、报考费用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报名费:每人次10元。乐器及歌唱考试费: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70元;五级80元;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十级130元。音乐素养考试费标准:一级60元;二级80元;三级100元;四级130元。等级证书费:每人次15元(考试不合格者,凭交款收据退还)。
5、参加电子琴重奏考级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五、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辅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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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
①《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此套教材仅限本次考级使用,2007暑期考级将停止使用)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⑴ 第四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一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二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⑵ 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按照教材中的要求实施。
②乐曲:由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钢琴曲、两首电子琴曲(共计三首)参试。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电子琴曲目:上述两首电子琴曲目可以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电子琴曲目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电子琴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钢琴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部分的电子琴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电子琴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电子琴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③视奏与编配:7-9级的考生,须按照专家委员会编的《视奏与编配试题集》中的有关要求准备视奏与编配的考试。
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 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 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预告:目前考生使用的《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是内部资料,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决定更新考级教材。新教材为《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此教材已经正式出版发行,在2007年的暑假的考级活动中与原教材同时作为考级教材使用,并用期为一年。此后,我会将停止使用《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全面启用新的双排键考级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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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简章中说明的各项事宜仍有疑问者,请在报名现场找我会工作人员当面咨询,或在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的9:00--16:00)拨打考级办公室电话:65389267/65389287咨询。
增设考级科目预告: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应各地教师、考生及其家长的要求,拟于2007年暑期增设新的考试科目。黑管、长笛、小号的考级教材近日将出版发行。关于新开科目教材,请随时关注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站http://www.chinama.org.cn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