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时间应控制在6分钟以内,超过时长将被评委叫停,但不影响评分。
5、电子琴独奏、电子琴合奏的规定曲目将另行通知。
六、指定用琴
甲组使用卡西欧WK-500型电子琴;
乙组使用卡西欧CT-799型电子琴;
丙组使用卡西欧CT-599型电子琴;
合奏用琴:四台CTK-5000
数码钢琴:PX-120DK或PX-330BK
各省代表队以及选手的参赛资格需得到大赛组委会确认,其练习用琴或购琴事宜请与当地卡西欧经销商或代理商联系。
大赛组委会负责提供正式比赛用琴。
七、设奖:
1、本次大赛将选择部分优秀选手参加海外音乐交流活动。
2、演奏奖:
电子琴独奏甲、乙、丙三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电子琴合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数码钢琴独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3、创作奖:
本届大赛设创作奖,参评作品可在报到时交大赛组委会。参评作品的具体规定见附件。
4、园丁奖:授予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
5、团体奖:授予甲、乙、丙组及合奏、数码钢琴独奏分数总和前三名的代表队。
6、即兴演奏奖:本次大赛设即兴演奏奖,授予甲、乙组即兴演奏曲目和合奏与数码钢琴独奏中编配曲目得分最高的选手。
八、比赛要求:
1、请于2010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随通知附去的报名回执寄回大赛办公室报名,逾期按放弃参赛资格处理。回执必须填写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必须加盖公章。
2、参加决赛的各代表队,可派1名领队及2名指导教师参加,参赛选手食宿费用自理,领队及指导教师在大赛举办地参赛时的食宿由大赛办公室统一提供。往返旅费及其他费用均自理。
4、各代表队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须附户口复印件,请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大赛办公室。
5、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卡西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如有问题,请与大赛办公室沟通。
联系地址如下:
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038号梅陇镇广场902室
邮 编:200041
联系人:韩天、冯锁财
电 话:021-32174898-303/324,13801919818
传 真:021-62677606
第十三届全国少年儿童电子琴、数码钢琴大赛
大赛组委会
2010年2月2日
附件:1、关于第十三届“全国少年儿童电子琴数码钢琴大赛”创作奖评奖的通知
2、第十三届“全国少年儿童电子琴、数码钢琴大赛”回执 |